各權屬單位黨總支、總部黨支部:
為進一步規范集團黨費的收繳、使用和管理,嚴格貫徹落實《關于轉發省國資委黨委〈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魯組發〔2008〕8號和魯組明電〔2008〕20號文件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魯高速黨〔2008〕31號)等有關規定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黨費交納和匯繳
1、嚴格按規定標準收繳黨費。各單位黨組織要組織所屬基層黨組織、全體黨員,認真學習傳達魯高速〔2008〕31號等有關規定,并向每一名黨員發放黨費收繳工作“明白紙”,確保每一名黨員都能切實掌握黨費收繳的標準要求及管理使用規定。
2、各單位黨組織要根據通知要求,嚴格規范黨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:基本工資、崗位(職務)工資、技能工資、崗位(職務)津補貼;活的部分:獎金、績效工資。對于實行年薪制的黨員,日常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,兌現績效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實際領取薪酬的總數為計算基數。黨費收繳單位必須落實到每一個黨支部,收繳憑證必須注明應繳數和實繳數,并作為今后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。
3、各權屬單位黨組織應于每年6月5日、12月5日前將所收黨費全額上繳公司黨委。
二、黨費使用
1、黨費使用堅持統籌安排、量入為出、收支平衡、略有結余的原則。除集團黨委按照規定直接使用、下撥黨費外,各權屬單位黨組織每年申請黨費補助額度,原則上不超過本單位上一年度上繳黨費總額的20%。各權屬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一年一申請,也可以三年為周期合并申請使用額度。申請補助的黨費主要用于本單位開展黨員培訓、學習教育、購買黨員教育資料、黨員教育設施補充維護等。
2、各權屬單位黨組織申請補助黨費,應于每年3月10日前向公司黨委提交書面申請,并附工作方案和費用預算明細,同時要明確本單位行政經費配套額度(原則上不低于申請集團黨委補助額度)。公司黨委審核匯總后報集團黨委研究。
因特殊情況需使用黨費超過可申請補助額度的,必須說明原因,經集團黨委研究后酌情予以補助。
3、集團黨委下撥的黨費,必須專款專用,不得挪作他
用。各單位于每年報送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報告時,單獨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詳細說明,并附有關憑證復印件。
三、黨費管理
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。公司黨委人力資源部每年要向集團黨委報告黨費收繳、使用和管理情況,同時向權屬單位黨組織通報。各權屬單位黨組織每年也要公示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,并于12月5日前向公司黨委人力資源部報送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報告。
中共山東高速物資集團總公司委員會
2016年5月18日 |